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王雪玲)9月20日,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,我区正式启动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工作,掌握全区城市建设总量、用地结构、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,为城市建设用地细化、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提供数据支撑。
近日,宁夏自然资源厅印发《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宁夏城市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将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,结合2023年二季度日常调查监测变化成果和外业实地调查,对全区22个县(市、区)的建筑物、学校、医疗机构、社会福利、文体活动、公用设施、城市安全韧性等15项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;在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水网、路网成果的基础上,监测更新水网、路网数据;开展23个开发区(工业园区)用地信息监测,摸清“六新六优”产业分布情况。
本次监测范围分为全域和5个地级市城区监测两类。全域范围是指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的全区行政区范围,采集内容包括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,方舱医院,自来水厂、污水处理厂、供热厂,殡葬设施,轨道交通站点(地铁站)、高速公路服务区,水电站,河湖(含大型水库)岸线、河渠结构线,铁路(含高速铁路)、公路(含高速公路)、城市道路、农村道路等。城区监测范围包括兴庆区、金凤区、西夏区、大武口区、惠农区、利通区、沙坡头区和原州区等8个市辖区的城区范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范围。
据宁夏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,该厅已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,开展了3次技术培训,收集整理了民政、住建、教育、文体、水利、交通等最新相关专题资料和数据。各市、县(区)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国土空间调查监测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共同配合做好监测工作;要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,实行“两级检查、一级验收”制度,确保监测成果的完整性、规范性和准确性。